關於我們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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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市區老化的規模和速度,香港的公營和私營機構一直進行市區更新的工作。公營機構方面,市區重建局(下稱“市建局”)一直持續推行重建項目及復修工程,協助解決市區老化的問題。為鼓勵私營機構參與市區更新的工作,政府制訂的《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第545章)(俗稱“《強拍條例》”)自1999年6月起實施,目的是協助業權分散的樓宇的業主把其地段重新發展。根據《強拍條例》,凡擁有某地段指定的大多數不分割份數的人士(或一些人士),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命令,售賣整個地段作重新發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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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強拍條例》訂有條文,在不同階段和不同方面保障其業權受強拍申請影響的少數份數擁有人(下稱“小業主”)的權益。另外,政府於2011年1月開始以招標形式委聘一家非政府機構,提供外展支援服務。該非政府機構除不時舉辦講座、工作坊及街站向市民講解物業收購的一般程序和《強拍條例》下的法律程序外,亦會為受強拍申請影響的小業主及其直系親屬提供諮詢和輔導等支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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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善用私人市場力量加快市區重建,為老舊和失修樓宇的小業主提供出路、應對樓宇的安全隱患,以及改善居民生活環境,經廣泛諮詢後,政府於2023年12月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建議循四個方向加快業權統一,包括降低強拍申請門檻;便利相連地段的強拍申請;精簡強拍的法律程序;加強支援受影響的小業主。條例草案已於2024年7月18日獲立法會通過為《2024年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修訂)條例》下稱“《修訂條例》”)。《修訂條例》所訂立的新條文及更新條文已納入《強拍條例》並已於2024年12月6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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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在加快舊樓重建與保障物業權益之間取得平衡,除在《修訂條例》中加強對受強拍申請影響的小業主的法定保障外,發展局於2024年8月底在其轄下成立「強拍條例小業主專責辦事處」(下稱“專責辦事處”),負責統籌和督導《修訂條例》通過後的後續工作,尤其是公眾教育和宣傳工作,並委託及督導「強拍條例小業主支援中心」(下稱“支援中心”),為小業主提供更全面和到位的支援服務。
「強拍條例小業主支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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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中心是由市建局設立,但其運作完全獨立於市建局,只向發展局的專責辦事處負責,並於2024年8月27日投入服務。支援中心在專責辦事處的督導下,致力在強拍申請的不同階段為小業主提供一站式、更全面和到位的支援服務。支援中心會與指定非政府機構、地區組織及相關專業服務機構及人士合作,加強地區宣傳和公眾教育,提升公眾、舊樓小業主及受強拍申請影響的小業主對私人樓宇收購活動及強拍申請機制的認識,亦會為受強拍申請影響的小業主提供初步專業諮詢、參與調解的協助、法律和相關專業服務轉介、情緒輔導以及尋找替代居所(此服務亦提供予受強拍影響的租客)等服務。